河北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 证件有效期延长至10年

17.09.2014  08:34

    河北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

    河北新闻网9月15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薛惠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今天开始,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内存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供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及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共享读取),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

    据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可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