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启动 时间截至8月25日

20.08.2014  17:42

    燕赵都市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杨佳薇)记者昨日获悉,2014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报者请于8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文本在“千人计划”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1000plan.org)。

  记者了解到,本次申报项目将按类别不同来申报。具体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需注意的是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

  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申报过程中,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此次“千人计划”的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