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审计局出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19.04.2016  11:47
    近日,廊坊市审计局出台《廊坊市审计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机关公务用车,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明确公务用车用途。规定机要通讯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机要文件交换和领导特急文件的送取;应急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正常公务以外的紧急公务、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利用私人或社会车辆难以实施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行政执法车的使用范围:市区外的审计执法工作和市内特殊执勤执法事项。     二是妥善安置原有司机。不再单独设置专职司机,充实到其他工作岗位:分别兼职负责公文流转、办公设施维护维修、文体设施保养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强对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申请批报程序,经使用人申请、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司机方可出车。通过电子大屏幕、公示栏、内网等途径,定期对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