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醉驾入刑”的法治红利

08.12.2014  13:24

  尤其对一些社会名人、地方官员的醉驾案例,一视同仁地严格执法,公正判决,让公众对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和尊严产生极大的信任,从而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良性发展

  公安部近日公布“大数据”,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三年来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出动警力2000余万人次,警车1200万辆次,年均检查车辆、实施唾液或者呼气检测近1亿人次,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1400余人,以实际行动破除人情、金钱、关系的“潜规则”。此外,公安机关依靠各部门推动建立酒驾醉驾保险费率浮动、单位管理责任倒查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酒驾长效机制,同时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部署集中整治。

  如果说上面的数字仅仅体现出“醉驾入刑”对生命财产的拯救,对恶意违法的严惩以及对社会平安的护卫,那么实际上,“醉驾入刑”所带来的法治红利远远不限于上面这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