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厂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农药产品案

04.09.2014  14:15

  稽查打假案例之五

2014年6月5日,根据举报,省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对某化工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正在组织生产1.8%阿维菌素乳油。该厂原料库房存放有阿维菌素原药(有效成份含量92%)20桶(25公斤/桶),阿维菌素油膏(有效成份含量3.34%)30桶(200升/桶);该厂成品库房存放有1.8%阿维菌素乳油54桶(200升/桶)。

经核实,1.8%阿维菌素乳油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该厂未取得生产该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省局稽查局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