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南

15.04.2016  15:54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促进全省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减轻职业危害,有效防范事故,省安监局编制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了培训的实施主体,培训的教育对象,培训的组织方式以及考试考核等,适用于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的厂(矿)级、车间(工段、区、队)级、班组级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年度安全生产再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岗位、人员等安全生产特点,采取集中讲授、专题讲座、实操教学、现场实习、班前教育等方式,以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