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转发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经验

10.01.2017  19:02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各省下发文件,转发了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标准和评分标准,推广我省在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普及”的总体部署,我省自2015年起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共创建达标企业320家,涵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机械、电力、民爆等高危重点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基本实现了县(区、市)和行业类型“两个全覆盖”。通过持续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业向前发展。
  创建工作遵循“四个坚持”,取得了“四项成绩”。 一是 坚持领导重视,科学统筹实施。省安监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市局、创建企业也都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创建。各创建企业围绕“夯实应急基础,提高应急能力”这一核心,突出应急组织机构和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管理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等重点环节建设,全面加强和提升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各级安监部门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聘请专家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帮扶。 三是 坚持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安监部门坚持“月报表、季通报、半年调度”制度,对企业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和引导创建工作进度,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组织对创建企业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是 坚持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安全生产》杂志、河北新闻网、省安监局网站等先后刊登了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的的新闻报道和评述文章,介绍工作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