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审理9小时 聚焦四大争议点

06.12.2014  13:46

    中新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张曦) 5日上午,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开庭审理。庭审耗时9个多小时,于正和琼瑶均未出庭,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审判长表示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案件庭审长达9个多小时

    当庭未宣判

    今年上半年,于正作品《宫锁连城》播出后麻烦不断,琼瑶怒斥其抄袭自己经典作品《梅花烙》,遂提出诉讼。

    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琼瑶认为,《宫锁连城》的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的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严重侵犯了改编权、摄制权,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万元。

    12月5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审理知识产权案的知名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

    今天在长达9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双方就是否抄袭的四大争议展开激烈辩论。

    四大争议

    争议1:琼瑶是否属于剧本的著作权人?

    琼瑶在书面陈述中提到,自己的《梅花烙》创作于1993年秋天,作品中男女主角是互换的两个孩子。她强调这个故事是自己“天马行空杜撰出来的”。

    她透露,剧本从开始到定稿大概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剧本完成后开始创作小说,但小说比剧本先出版,所以琼瑶认为剧本的著作权在自己手里,而且“剧本和小说不可分离”,她写道:“《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