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中国之治” 哪些要点须掌握
本期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林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许耀桐
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过勇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辛鸣
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什么在这个时期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如何深入把握《决定》的重要内容和任务要求?光明智库邀请专家进行分析。
1.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过去、规划未来
光明智库:当前出台《决定》这一文件,有什么重大意义和深远考虑?
许耀桐: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从革命阶段转向了建设和改革阶段,“治理什么样的国家、怎样治理国家”就成为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走了一些弯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以全新的视角深入解析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问题,经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命题。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为下一步发展开辟新境界、注入新动力。
李林: 《决定》开启了国家治理新征程。《决定》牢牢抓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集中凸显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刻把握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首次深刻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等重大政治问题,首次集中概括了以党的领导制度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首次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13项重点任务,是新时代党带领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宣言、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辛鸣: 新中国7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不论是经济发展一枝独秀的“中国奇迹”,还是风景这边独好的“中国之治”,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引领、推动、保障下取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依据,这已由历史和实践所证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既旗帜鲜明地宣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决心与坚强意志,向中国社会乃至世界传递明确的政治信号,又与时俱进地把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做得对、做得好的经验、办法、举措凝结为制度,不断丰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造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过勇: 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宣誓了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决心。
2.总体目标“三步走”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步骤高度吻合
光明智库:《决定》中对总体目标的表述引起高度关切。这一目标的确立意味着什么?
李林: 制度是建党之基、立国之本。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随着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社会主义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国家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更加重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发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始终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辛鸣: 《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呼应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三步走”的时间表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步骤高度吻合。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意味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建设有了良好基础,站上了新的起点。这在制度形态上就体现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不仅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一系列具体的制度体制也在成熟定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备、更加有优势。
到2035年,我国社会发展状态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自然要有与其相适应的制度形态,即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在成熟、定型的基础上,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化提高的需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完备化。
到本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国已经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制度形态上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许耀桐: 确立制度建设“三步走”的总体目标,一是意味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度最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问题。二是意味着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不是短期行为、轻而易举的,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制度建设算起,要花上整整100年时间。三是意味着制度建设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过勇: 《决定》提出“三步走”的时间表,描绘了党和国家制度体系完善发展的美好蓝图,体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任务,遵循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规律。“三步走”的阶段目标循序渐进,形成了一个完备系统的目标体系,为各方面制度体系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3.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方位立体画像
光明智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怎样看待这些优势?
过勇: 这13个显著优势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每个显著优势之间都存在相互作用的紧密联系。13个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必要条件和充分理由。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始终保持这13个显著优势,释放更多制度红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竭的强大动力。
许耀桐: 13个显著优势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作出的科学、系统、全面总结,其意义包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提供了坚实依据和形象化展示;为今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前进方向和参照系,有助于今后工作聚焦、对标。
辛鸣: 13个显著优势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本质属性到价值理念、从制度立场到制度目标的全方位立体画像。其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等,是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共同富裕道路等,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理念和制度立场的优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一国两制”、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等,在制度绩效方面都表现出其他制度不具备的优势。
在所有的显著优势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最大的优势。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是保持政治稳定,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仅是每一个优势的具体体现,更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展现出来的整体优势,是13个方面优势叠加后的整体制度优势。
4.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光明智库:《决定》提出了13个“坚持和完善”。如何理解并将其落到实处?
李林: 《决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制度建设的新局面。
过勇: 首先,要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推动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决定》,带头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保证制度运行,从而带动党员和群众共同营造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再次,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的监督检查。形成压力层层传导,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扛起政治责任,将《决定》具体落实情况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胜、王斯敏、蒋正翔、蒋新军、马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