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罗庭长来我局就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对接

27.11.2015  10:07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罗湘英庭长一行专门就如何开展好“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到我局进行座谈对接。

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李海波支队长首先向罗庭长一行介绍了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的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市中院一如既往给予我们法律法规知识方面支持,进一步加大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力度。孙志强政委介绍了我局3年来利剑斩污和今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环保局政法处赵同刚处长介绍了我局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罗庭长表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辟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建立优先办理、快速审理机制。同时,希望市环保局针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执法问题,及时提请会商,围绕案件定性、案件管辖、法律适用、证据标准、鉴定认可等实际问题统一法律认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对接会商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环保局建立定期协商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是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整治重心为:钢铁、水泥、火电、化工、玻璃、有色金属、制药等涉气污染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水污染“十大”重点行业和应取缔的“十小”企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燃煤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被环保部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对象为: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规模性企业;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线索指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企业;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