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工作取得新突破

15.10.2014  12:13
2014年1-9月,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新突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6件,处罚金额794.6万元,同比增长54%。 2014年以来,支队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流程,制定全市和支队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完善各部门职责,实行工作“A、B”角制、量化考核制和周通报制度,强化后督察工作,有力的促进了环境执法工作。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支队各大队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督导企业进行整改到位。今年以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共57件,占案件总数的42%;处罚金额281.47万元,占罚款总额的35.42%。二是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加大对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支队送样监测超标案件33件,占案件总数的24%;处罚金额326.23万元,占罚款总额的41%。环境监测部门重点源监督性监测超标案件34件,占案件总数的25%;处罚金额146.19万元,占罚款总额的18.39%。三是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对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气类环境违法案件76件,占案件总数的55%;罚款317万元,占罚款总额的39%。 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强化突击执法,错时检查、明察暗访,加强联合执法,部门联动、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横向对接、联动执法,做好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冬防”监察执法工作和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