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开展新《环保法》学习讨论

20.08.2014  16:38
新修订的《环保法》在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结构、环境保护手段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转变,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对新《环保法》开展讨论学习。 首先,支队全体人员观看了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王炜处长在我局的授课录像。通过观看录像,支队全体人员对新法中涉及的监督管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新内容有了系统全面的领会和理解。 其次,李海波支队长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对新《环保法》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全体人员针对法律中有关“按日连续处罚”、“信息公开”、“排污许可”、“污染源自动监控”、“生态补偿”等十个与实际结合紧密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通过讨论,大家对新《环保法》有了更深的理解,提高了新法的运用水平和履职能力。 学习讨论结束后,局领导苏庆春强调,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新《环保法》,正确把握新法的各项规定,在新法实施后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内容开展环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