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环境保护局 采取三项措施 确保环境安全

10.05.2017  15:17

    针对近几日的恶劣天气,我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强环境监管,严防企业大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或偷排偷放现象,排查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按照现场检查制度,对重点企业及群众反映较多的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监察和不定时抽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对存在环境隐患的,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是积极协调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对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