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调整人造板“两高”产品目录

14.03.2016  17:53

    环保护部发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与2014版名录相比较,把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人造板产品由整体列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调整为“凡符合指定国标和环境标志的人造板产品(符合GB/T11718-2009  生产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产品)”、“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8580-2001)中甲醛释放限量E1标准及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标准的刨花板和胶合板产品”不再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