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严禁接受与公务有关的私企安排的宴请等

28.12.2015  00:42

近年来,环保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紧抓住重要节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元旦春节临近之际,驻部纪检组转发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纪律,坚决反对“四风”。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日前专门印发通知,对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8条严禁。严禁违规发放过节费;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的私企老板安排的宴请、旅游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