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考核就应该“跟着百姓感觉走”

09.09.2015  21:59

□何勇海

日前,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就近日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表示,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他同时指出,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据《北京青年报》9月7日报道)

这些年,一些地方的环保考核往往是罗列数据多,关注百姓切身感受少,人们对种种数据并无实际感受,对所谓的“转变”“改善”也很难有直观的体验。如此一来,很多地方尽管确实交出了不错的环保成绩单,却并没有赢得公众的掌声。

从总体来看,环保成效与百姓感受出现背离,既不是环保工作不努力,也不是老百姓难伺候,主要原因在于原来的考核方法存在问题。只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不重视百姓感觉,再加上时不时会有一些企业在群众身边排放污染物,如果环保部门未能监管到位、及时处理,就只能进一步加剧数据与百姓感觉之间的不一致。

而按照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让环保考核与民众感受直接挂钩,就能促使有关方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而不是以减排数据为旨归;就会促使环保工作向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在纸面上“努力”……

同时,环保考核“跟着百姓感觉走”,实质是将公共监督纳入到环保考核中来,从而打破封闭的考核体系。环境优劣的最大利益相关者是老百姓。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究竟改善了多少,最有发言权的,还是生活在其中的老百姓;环境保护最终要顾及的,还是老百姓的真实感觉。加大了“百姓感觉”的权重,让这种感觉有了重要的“话语权”,就能调动起百姓参与环保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环保工作的质量,都有利于加快环境改善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