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公布,“最严”环保法初见成效  执法手段变硬 空气质量好转 

30.07.2015  10:38

  制图:蔡华伟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寇江泽)环保部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显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

  据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5年上半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继续开展环境空气、酸雨、地表水等各环境要素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2.7%,其中轻度污染比例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严重污染占0.7%。首要污染物为PM2.5。

  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臭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据了解,上半年,开展酸雨监测的全国470个城市中,有164个城市出现过酸雨。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比例、较重酸雨城市比例和重酸雨城市比例分别降低4.5、5.8和3.2个百分点,全国酸雨污染状况总体有所改善。上半年,监测的95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7%,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Ⅱ类占31.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Ⅲ类占30.2%,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Ⅳ类占18.9%,同比降低2.0个百分点;Ⅴ类占6.7%,同比升高1.1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0.3%,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