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环保法出台后 石家庄首起排污案开审

30.10.2015  11:14

河北广播网11月29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王杰)2013年11月下旬,石家庄赵县一化工厂法人代表张丽,指挥工人将含腐蚀性物质的废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洨河,对水体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今天(10月29日),石家庄市公开审理这一案件,最严环保法出台后,排污是否入刑成为关注焦点。

51岁的张丽是石家庄赵县赵州镇人。2004年3月,她在赵州镇工业园区租了一处厂房,成立了一家化工厂,主要生产做化肥或者消毒剂用的氰尿酸和硫酸氨。2013年,张丽想通过研制新的产品扭亏为盈,11月下旬的一天,她招了几名工人做硫酸氨结晶实验。

工人们在张丽的指挥下将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排水泵和钢丝软管排入了厂房后面的雨水管道,经过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最后流入了洨河。

2013年11月27号,赵县环保局在工厂进行检查时,对废水池提取的水样进行了监测分析,最后发现, 工厂将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废液直接排入了雨水管道,对水源环境造成了污染

赵县环保局查实后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经审讯,张丽承认了将实验后的废水排放到雨水管道的犯罪事实。最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审理后,张丽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悉, 今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法首次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引入打击环境违法案件领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