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雾霾天气

13.11.2014  11:55

  针对近期接连出现的雾霾天气,新乐市环保局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雾霾天气治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雾霾天气应对方案》。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制定《雾霾天气应对方案》提上日程,将雾霾天气区分三个等级:黄色预警(III)、橙色预警(II)、红色预警(I)。遇到严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对方案,要求大气重点排放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

  二是加强源头控制管理。在新上项目审批上,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不得新建任何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水泥粉磨站安装高效袋式除尘器,新建燃煤锅炉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或脱硝技术,排放污染物满足省、市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是深入开展水泥砖瓦行业专项治理。对辖区内水泥、砖瓦行业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做出硬性规定,要求企业保持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厂区进行硬化,原料车间采取遮盖、喷淋、封闭等措施控制,厂区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对逾期完不成任务的,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关停。

  四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严格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目标任务,在12月底前,完成城市规划区热力覆盖区燃煤锅炉及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为确保民计民生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