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抓执法促成效立足“四个确保”

30.10.2015  11:56

        一是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依法查处。不管是通过监督检查还是通过群众投诉等渠道反映出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及时地予以查处,使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
        二是确保查处的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要定时、定期的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确保违法者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有的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认识不清楚。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的经营者和个体经营业户,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更为薄弱。对此,该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解释法律法规,引导其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违法行为、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政策。
        四是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推脱职责等行为。对执法人员因推诿责任、不依法执法等原因而引起群众对投诉的情况,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局里考核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