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环保局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助力环境监管

22.02.2016  11:15
  一是建立企业环保承诺书制度。有一定程度污染的企业,在办理环保审批前必须向环保局作出承诺。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三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绝不偷排直排污染物、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活动等。   二是建立健全重点监管企业环保员制度。国控、省控重点监管企业,要建立或明确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监督员,并明确企业环境监督员的基本职责、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制度、报告制度、培训内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努力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提高企业自主环保治理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对相关企业的检查制度。重点是对造纸、化工、印染、涉重金属行业等企业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采取明察与暗访想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企业环评审批情况、生产工艺、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等,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企业严管重罚制度。对查实的环境违法企业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对“低、小、散”的“新五小”、“十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并对违法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影响的,依法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对中等规模企业,一年有两次及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严重、情节恶劣的,责令企业主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对规模较大的企业,一年有两次及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列入环保“黑名单”。   五是建立健全环保宣传制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环保知识,通过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增强公众对环保知识的了解与关注,消除负面影响。现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强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环保的了解树立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