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实现“五个强化”促进文明执法

05.05.2016  10:10

        一是强化法制观,在处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强化群众观,加强环保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服务意识。
        三是强化形象观,坚持值班领导接访制度,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坚持做到语言文明,接待群众热情,回答问题耐心,不推诿扯皮。
        四是强化公正观,在处理各类环境纠纷案件时,要求全局上下真正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和意识,真正为百姓排优解难。
        五是强化责任观,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和答复,并推行执法责任倒查制,使执法人员增强规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