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坚持“四度”原则处理环境信访

29.12.2014  10:52

高新区环保局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当作重要大事来抓,以维护群众基本环境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坚持做到信访工作有深度、信访处置有速度、信访处理有高度、信访回访有热度。

    一是信访工作有深度。坚持文明接待,做好记录,做到受理快、转办快,对群众反映受理的信访件,当日呈报领导阅批,对要求合理而又有明文规定应该解决的,认真负责地予以解答,对要求不合理的,认真开展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环保热线电话,专人负责,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投诉一起,妥善处理一起,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信访处置有速度。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查处限时制度,做到速查速结。对信访案件性质、类别及问题发生地,提出办结要求和处结时限,做到早介入、早调查,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处理。

  三是信访处理有高度。坚持环境信访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认真对待,落实到人,限时查处,妥善解决环境纠纷,消除环境污染危害,维护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管,防患未然,重视信访防控工作,做到一手抓疏导,一手抓监督管理,以监管促防范,把上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出不懈的努力。

  四是信访回访有热度。长期以来,热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回复和回访,对署名和署电投诉件,直接将办理情况和查办结果向信访人反馈。“群众信访无小事”,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