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环保局“四强化”提升环境信访水平

29.12.2014  10:52
    一是强化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升调查处理能力。执行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堆积和扩大,确保信访案件在本级妥善化解,预防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提升新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不稳定因素。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建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不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严格不批,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准生产,切实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同时,加大企业环保透明度,消除人民群众顾虑,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治污措施,确保正式运营后依法排污。 三是强化重点风险源预防,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企业风险源检查频次和力度,不定期排查企业污染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强化信息机制建立,保障信访渠道畅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与乡镇、重点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的在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和重点信访事件的准确信息,建立起快速、灵敏、及时的信访信息收集机制,加强对收集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