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个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26.02.2016  10:22

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赵县环保局突出“四个监管”加强环境执法。

一、坚持规范化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文书。

二、推行分层次监管,针对企业的环境风险程度、群众关注程度和守法诚信度,分类别确定检查频率,按层次实行环境监察,突出重点,不留疑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实施痕迹化监管,在实行现场执法时,要确保“有迹可循,有证可查”,积极防范环境执法责任风险。

四、加强预防式监管,做好对排污企业的日常排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