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四个抓”深入推进“阳光”执法

27.08.2014  16:00
一是抓思想,重廉政,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定期开展思想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学习“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廉洁从政‘十不准’”等相关廉政知识。环境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必须公正、规范,严明纪律。 二是抓培训,夯基础,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定期开展专项案件评审活动,全局人员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制定大队全年培训学习计划,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授课,传授经验,讲课内容包括现场执法、排污收费、信访调处等各项业务知识。 三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创新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从现场监察、调查取证、立案审查等各环节全方位进行规范。健全完善各项环境执法制度,完善自由裁量等问题。加强环境违法举报管理,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有效维护老百姓的环境权益。 四是抓监督,重公开,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深化执法公开,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接受公众监督。定期开展案件内部审查、纠错工作,具体执法人员参加,对所有案件的案卷材料方面、执法规范方面、适用法律条文方面以及自由裁量方面进行讨论、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正,形成案件调查部门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