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四个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

04.05.2015  11:04

    一是严厉查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水污染问题。组织监察、监测、管理、信访等各科室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出抽查,发现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保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好“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  

  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初信初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建立了现场勘验办理,责任科室与监察大队联动查处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信访办案质量。  

  四是严厉查处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企业明察暗访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出击重拳,一查到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