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环保局努力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0.02.2015  11:27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新修订的环保法也正式运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的《环保法》,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高邑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提高新形势下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有关业务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根据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及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和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在规范执法文书的基础上,要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保证行政处罚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程序合法,确保无错误处罚行为发生。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使环境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工作人员个个身上有担子,人人手中有任务;同时在资金、人员和配备上全方位充实力量,明确任务,定责定量,极大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使环境监管效能得到极大彰显。

四是转变执法方式。切实强化环保和谐监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环保工作从管理本位向服务至上、事后监管向事前指导、静态管理向动态服务转变,努力实现监管关口的前移。

五是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将单位职责权限、环保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及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单位门户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