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加强信访稳定树立“四种意识”

24.11.2014  11:48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在处理信访案件时,必须牢牢把握稳定这一大局,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反复的信访案件为重点,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取信于民”。 二是树立创新意识。在不断处理各类信访件的过程中,要善于积累经验,总结不足,创新办案手段,以耐心接待群众,细心处理案件作为处理信访工作的行动准则,采取教育、引导、处罚等多种措施,化解矛盾,力争把每起信访案件处理在萌芽阶段,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健全信访案件处理过错追究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同时要对每起案件抓落实、重结果,杜绝推诿搪塞现象。 四是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污染纠纷,履行信访工作公开承诺,杜绝办“人情案”,全力打造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环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