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组“三严格三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04.02.2015  11:59

  

2015年1月30日下午,市环保局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为目的,围绕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传达学习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平就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斗争工作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系统中层以上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分工对分管处室、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平同志要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以更严要求改进作风、以更多精力投入工作、以更实举措解决问题,并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全局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坚持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更好的为社会、企业、群众服务,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每名成员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和“三个带头”。

“三个严格”,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传导责任。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维护、促进、保障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实“一岗双责”报告制度,与中心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指导、一同检查考核。协助局党组共同抓好局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的部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不在突击检查中向被管理者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袒护隐瞒环境违法行为。不为环境违法单位说情开脱。不指定环评单位、治污施工单位和指定使用环保产品、设备等。

“三个带头”,即:带头廉政勤政。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廉政勤政的表率,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廉洁从政,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上级党政组织、社会群众和广大环保干部职工。带头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在接受局党委、驻局纪工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等各方面监督。做“恪尽职守、廉洁从政”表率,管好身边的人、管好家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带头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依纪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格践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全国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以及《石家庄市环保系统“十八不准”规定》,认真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和廉政规定,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带头落实党的联系群众制度。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重实干、求实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激发环保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