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环保局“五大着力点”规范信访举报热线工作

26.08.2014  10:17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原则,今年,正定县环保局“五大着力点”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着力加强机构建设。重点加强承担环保信访举报工作的机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保持队伍稳定,进一步细化职责,体现在:依法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对举报件及时承办、转送、交办、催办、督办,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交办件的办理结果,研究分析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本级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举报事项受理情况,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   二是着力强化人员素质。今年,正定县环保局大力加强承担环保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主要从以下六方面:(一)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熟悉环境保护业务,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业务培训并且考核合格;(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取得相应的文凭;(四)掌握受理举报事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五)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着力规范工作细节。担任环保举报热线值班执勤人员,接听举报电话,应当耐心细致,用语规范,准确据实记录举报时间、被举报单位的姓名和地址、举报内容、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拆求目的等信息,并能区分情况:对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环保主管部门职责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四是着力加大责任追究。正定县环保局进一步明确处理信访举报件的督办内容,上级向下级交办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办,并追究相关办理人员责任:(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二)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县环保局规定每季度视情抽查、回访已经办结的举报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定期对各类举报信息和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向有部门和单位通报,定期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举报热线,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定期组织开展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同时妥善保存相关书面材料或者录音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