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保局“五大机制”提升环保执法水平,构建环保大格局

13.10.2015  14:57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环保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制订监测与监察相关人员必要的业务交接程序,确定联络员,保证双方信息畅通,配合有序。监测与监察相关人员,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以沟通业务信息,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工作小结的形式,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供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局、爱卫办、住建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的内部联动机制,形成以监察监管为主体,审批、监测、污控各部门信息共享、高效联动的运行体系。
     
  四是建立“环境安全”机制。完善应急组织、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应急响应五大体系建设,建立污染隐患企业档案,成立由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环境应急小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五是建立“廉洁执法”机制。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遵守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违规、滥用职权的执法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保证权力公正、公开、透明运行,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