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12月28日 【字体: 大 中 小 】
一抓环评“准入关”。把不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强化措施,规范执法,切实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现场监察,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确保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 二抓重点排污对象。把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群众来信来访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每月不低于一次的现场监察或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性检查相结合,有效监督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抓重点时段。针对部分环保意识淡薄的企业多在节假日、夜间等有偷排漏排的现象,从而应作为重点布控的防范时段,严厉查处。 四抓重复投诉案件。把群众反映强烈(或多次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加明查暗访、指令性监测的频次,进一步对较易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稳定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