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三个及时”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11.01.2018  10:12

  一、及时了解情况。在向举报人核实举报内容的同时,采用电话询问和现场走访两种方式,多渠道全面征求被举报企业周边居民的意见,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从交流和现场走访中获得第一手资料,了解群众需要解决的难点和重点在哪里,并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二、及时拿出查处意见。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查处限办制度,做到速查速结,对信访案件性质、类别及问题发生地,提出办结要求和处结时限,做到早介入、早调查,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问题在最短的时限内得到解决,并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回访,征求处理意见。

 

      三、及时做好处理结果的答复。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认真作好记录,及时转达给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回复。对于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反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