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督导检查廊坊市河长制工作

19.05.2017  17:28

为扎实推进我省实行河长制工作,确保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各项任务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省水利厅、省环保厅派出2个督导组,对部分市实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5月17日,省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二督导检查组组长、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率督导检查组,到廊坊市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廊坊市副市长张秉舜参加检查。

张秉舜汇报廊坊市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河长制工作,精细组织,强力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在具体落实上,廊坊市抓紧出台市级方案,同步推进县级方案编制,全面梳理河湖名录,全力推进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统筹并进,严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水域岸线执法监督。今后,我市还将全力以赴,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力推进。

督导检查组对廊坊市推进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廊坊市在推行河长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成效,为今后全面推进河长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要继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将廊坊打造成一座更加绿色生态的城市,促进廊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廊坊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