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中国为达成伊核全面协议发挥了独特的建设性作用
14日,外交部长王毅出席伊朗核问题六国与伊朗外长会。会上,各方达成解决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会后,王毅就此接受了中外媒体采访。
王毅表示,伊核问题谈判今天划上了句号,这场长达13年的马拉松终于跑过了终点。今天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
王毅指出,全面协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维护了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伊朗方面作出了不发展核武器的政治承诺,各方以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方式将这一承诺固定下来。同时给予伊方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力,伊与各方的关系也翻开了新的一页。
全面协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体现了多赢、共赢精神。伊核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各方切身利益甚至是核心利益。如果没有多赢、共赢精神,协议本身很难实现,达成了也难以持久。
全面协议最重要的启示就是坚持政治解决方向,不管多么困难的问题,多么复杂的情况,政治解决是唯一现实可行的途径。全面协议为国际社会提供了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重大争端的有益实践,将对处理其他国际地区热点问题包括朝鲜半岛核问题提供积极借鉴,这是全面协议超出伊核问题本身的重要意义。
全面协议面临的最主要挑战是能否切实执行落实。达成协议是开端,落实还有一个十年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方首先应建立和巩固信任,这是执行协议的基础。同时各方要切实履行各自做出的承诺,把协议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使协议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地区稳定、改善各方关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毅表示,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意识到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始终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了伊核谈判全过程。中国并不是矛盾焦点,这可以使中方以更为公正、客观的立场积极开展斡旋。特别是在谈判的一些重要节点,包括谈判遇到困难、陷入僵局时,中方总是从各方共同利益出发,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提出中国的方案。可以说,中国发挥了独特的建设性作用,得到各方高度赞赏和肯定。下一步,伊核全面协议的落实仍有许多事情要做。中方将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为此做出中方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