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玉田县安监局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

28.10.2014  10:32
  10月24日,玉田县安监局在河北建支铸造集团有限公司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县安监局吴玉田书记在会上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10个亮点进行重点宣讲,着重指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规定;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较大事故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重大事故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特别重大事故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吴玉田书记深入浅出的宣讲,有效提升了与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还现场观摩了河北建支铸造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全县20个乡镇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管领导和安监站人员、重点企业的主管领导12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