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献县女童遭继父虐待致死 继父一审被判死刑

06.06.2014  12:34

    燕赵都市网沧州电(记者代晴)河北献县7岁女童小雪(化名)随母亲改嫁天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遭继父虐待,2013年9月22日至26日,在长达5天的时间里孩子遭到继父持续殴打,最终因肠破裂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4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小雪的继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10月15日,献县7岁女童小雪随母亲李平(化名)改嫁到天津。李平每天出摊卖早点,小雪多数时间随继父韩健生活。2013年9月21日,李平回献县老家参加一位长辈的葬礼。26日凌晨1点多,李平接到韩健电话,称小雪肚子疼得厉害被送进天津儿童医院。26日一大早,等李平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却是女儿冰冷的尸体,并且“浑身青的没有一块好地方”。

    26日上午,李平的前夫得到女儿的死讯后,立即报了警。李平在配合警方做笔录时,才从民警口中得知,女儿是被韩健多次殴打致死的,并且女儿从前受的伤,也都是韩健打的。

    2013年9月30日,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告人韩健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执行逮捕。被告人韩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1月5日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健系小雪的继父,自2012年10月韩健与小雪的母亲结婚后,经常趁妻子不在家时虐待小雪,2013年七八月份,韩健多次趁小雪熟睡之际用打火机烧其脚部,后又借机将其右臂拧断。2013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被告人韩健趁妻子外出之际,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多次殴打小雪,导致小雪身体多处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雪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如拳打脚踢)腹部,造成肠挫伤、肠破裂等致弥漫性腹膜炎死亡。

    2013年1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韩健提起公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韩健将年仅7岁的继女殴打致死,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行为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4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韩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