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367人刑事犯罪3580人

29.01.2015  16:11

记者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获悉,去年唐山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2631件3580人、起诉4159件5996人。保持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367人。

审查逮捕刑事犯罪3580人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2631件3580人、起诉4159件5996人。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黑恶势力、涉枪涉暴、“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批捕758人、起诉1124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批捕83人、起诉155人。特别是针对唐山市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实际,两级院成立专门办案组,起诉日昌连锁通讯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9亿元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4件70人,涉案总金额16.6亿元。在宝全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协调有关部门为354名受害人挽回损失1.05亿元。

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2人、起诉78人,督促起诉18件,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1人。

查办职务犯罪367人

全年查办职务犯罪265件36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91件258人、渎职侵权犯罪74件10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立查大案269人,增长74%。先后查办了农行南堡支行高志赞等4人挪用公款1.4亿元、国税路南分局王国栋等5人玩忽职守造成损失6400余万元等特大案件;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增长10倍。与市纪委配合,先后查办市空港城原党工委书记郑立波贪污受贿,市人社局原副局长李喜辰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要案。

惩治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金融保险及国企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唐山建设物资公司原经理刘青春贪污案等89人。惩治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国土南堡分局原局长谭家召受贿滥用职权案等109人。惩治教育就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原局长田勇受贿滥用职权案等46人。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惩治涉农补贴、扶贫开发、征地拆迁环节的职务犯罪,查办了丰南区粮食局原副局长史光富挪用公款案等52人。(河北电台记者陈剑晨、唐山电台记者韩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