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11·24”肇事逃逸命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09.12.2016  20:34


案发现场。 景涛 摄

  中新网邢台12月8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 景涛)河北省清河县交警大队8日透露,备受当地群众关注的“11·24”肇事逃逸命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任某迫于警方强大的侦查和舆论压力,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1月25日08时21分,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坝营镇派出所报案称:在清河县坝营镇后敖村东路边沟里发现一具男尸,疑似是因交通事故死亡。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性死者躺在后敖村东乡间公路北边的水沟里,面部有血迹,路边有车辆遗留碎片,并且碎片边缘新鲜,初步判断死者系被机动车撞击,摔到路边水沟里,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案车辆当场逃逸,事件的发生对当地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经查,死者于某,47岁,坝营镇后敖村人。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及附近主要路段的监控录像,并走访周围群众,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同时,民警将现场遗碎片收集整理,确定肇事车辆车型。

  由于因事发时天色昏暗,周围未发现有目击者。视频监控录像也未发现肇事车辆。在办案民警将路边散落的车辆碎片,进行“拼接”过程中发现,一小块标有“2014”的字样后视镜碎片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比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米黄色五菱宏光小型面包车。

  经专业人员辨认现场碎片,确定肇事车辆为2014年以后出产的五菱宏光牌小型面包车。警方调取全县2014年后登记注册的米黄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信息。锁定符合条件的有13辆,对其逐一排查,并告知经销商,该款车辆涉及一桩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若有人前往销售点联系车辆零件,务必第一时间将此消息反馈至交警部门。

  “11·24”肇事逃逸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办案民警对逃逸车辆紧追不舍也对嫌犯形成了一定的威慑。迫于强大的侦查和舆论压力,当日16时许,后敖村委会村民任某在朋友的陪伴下到清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11月24日晚上驾驶冀EAN819米黄色五菱宏光牌小型面包车将于某撞倒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