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视点:邢台首对污染环境者判刑

05.06.2014  16:09

  明知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被告人胡某仍将废水直接排放。近日,河北省邢台市首例环境污染追究刑责案在南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