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重新明确居民生活用电执行范围

05.01.2015  23:16

日前,省物价局重新明确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除以上范围,还包括博物馆、图书馆、会展中心、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