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收暖气费时不允许捆绑收费
昨天,本报“问暖热线”火爆依旧,接到了100多位市民的咨询电话,涉及非居民住宅如何收取采暖费、一楼为何总是不热、自己烧锅炉按什么标准收暖气费?如果今冬暂时不用热怎么办等问题。石市供热管理中心及有关供热企业对市民关注度比较高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题
非居民住宅暖气费标准是多少
张女士:我家住的是公寓楼,前一段时间物业贴出通知,说按每平方米34.1元收取供暖费,可为什么有的小区是按31元收费呢?在这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答复:去年市物价局关于2014-2015年度采暖期市区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的批复第二款明确:按面积收费的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00元。第三款明确分散燃气锅炉供非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暂按在每平方米31元的基础上上浮10%(34.10元/平方米)执行,待新定标准明确后按新定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公寓楼如果是集中供暖,按面积收费一个采暖期每平方米是31元,如果不是集中供暖,而是分散式燃气锅炉,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到34.1元。
问题
“一管到户”后一楼不热问题能解决吗
魏女士:我是瑞国花园小区一楼的业主,供暖期间我们一楼室内的温度一直很低,这么多年一直解决不了问题。院内的换热站由物业管着,他们总是说供热公司供气不足,是这样吗?今年“一管到户”后我们一楼暖气不热的问题能彻底解决吗?
答复:瑞国花园小区大约是2000年前后入住的,楼房为7层,目前是串联供热,也就是高温热水从7楼逐层下流,最后到一楼,热水温度也就会逐渐降低,因此一楼的室内温度不可避免会低一些。作为一项民生工作,今年准备给该小区供暖系统“串改并”,这样改造后,高温热水将以大体相同的温度进入不同的楼层,一楼的室内温度肯定会有所提高,但是由于部分居民不理解“串改并”,这项工作今年未能完成。造成一楼室内温度较低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暖气管道内有一个过滤网,过滤热水中的杂物,这个小区已经使用十多年了,管道内肯定会有锈蚀,一层层落下来,一楼的过滤网堵塞最严重,热水流动非常缓慢,也影响室内温度。
问题
不想用暖气怎么办手续
杨女士:我是中山路天安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没有物业,我今年不想用暖气,该怎么办手续呢?
康先生:我是秋景怡园的业主,想问空置的村证房子怎么缴暖气费?可以不缴吗?还是缴百分之多少?我们小区空置的房子也要缴全额的暖气费,合理吗?
答复:物价部门对此的规定是: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问题
暖气费里包括维修费人员费合理吗
谷先生:钟南路市计生委宿舍1号院,去年小区的暖气费按每平方米23元收取,说是包括维修费还有人员费等,是否合理?今年要“一管到户”,就不会多收钱了吧。
答复:根据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居民采暖价格为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一管到户”后,有供热企业直收和物业公司代收两种模式,但是不允许物业公司捆绑收费。居民如果发现有捆绑收费的情况,可以向价格举报服务热线12358投诉和反映。
问题
非集中供暖暖气费收多少
张先生:体育大街北头翰唐小区是自己烧锅炉供热,也按22元收费,是否合理?另外,小区去年就暖气不热,温度达不到标准我们找哪里投诉?
答复: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联合发布的石价〔2013〕135号《关于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居民采暖价格为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天然气锅炉等其他供暖方式供居民采暖价格,原则上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此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集中供暖,每平方米最高为22元。至于温度不达标,可以先向供热企业投诉,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长安区供热办(电话:85996269)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以进一步向市供热管理中心投诉(电话:66688993)。
问题
按面积收费包括阳台面积吗
孙先生:“一管到户”后,供热单位说是按实际面积收暖气费,想知道前后阳台面积怎么算?
答复:根据物业部门的规定,应该按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计费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问题
御景阁今年能供暖吗
宋先生:北二环和谈固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御景阁今年能供暖吗?
答复:这一区域归河北玉石高营热力有限公司负责,请您拨打他们的服务电话85031368咨询。
问题
错过办理“一管到户”影响今冬取暖吗
呼女士:“一管到户”需要交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我们一直在外地没办成,最近我找居委会,居委会说这事过了,暂时不办了,不知是否影响取暖?我们现在想办还可以吗?
答复: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居民如果错过办理“一管到户”的有关手续,不影响今冬取暖。供热企业向居民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是为了掌握用户的具体采暖信息,方便“一管到户”供热管理。即便是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前一段时间没有及时上交相关材料,供热企业也会通过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等渠道,收集相关信息。
问题
补签“一管到户”手续该找谁
闫先生:前一阵我们小区签了暖气直管协议,我家耽误了,没签成,现在找哪里能补签?
答复:居民如果想补签“一管到户”的有关手续,可以找相关供热企业办理。没有签也不影响今冬取暖。建议想补签的居民,等供暖工作进入常态后再办理。
“一管到户”实施后
私自启动循环泵现象将得到遏制
今冬供暖最大的变化就是供热企业“一管到户”,也就是供热单位全面负责小区换热站、二次网、楼内公共管网的运行、检修及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收费到户、达标供热。
市供热管理中心有关人员介绍,由于历史原因,供热管理体制不顺,集中供热单位管理热源、一次管网;小区换热站、二次网、楼内公共管网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单位运行管理,部分老旧小区无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由居委会或业委会代管,这种管理体制弊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显现。小区供热管理不专业、不系统,供热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保温破损、跑冒滴漏严重,影响供热效果。
从2015年3月15日起,主城区所有集中供热企业对所服务的居民小区供热管理全部实施供热“一管到户”。“一管到户”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据介绍,主要有四大变化:实施“一管到户”后,小区供热管理专业化、系统化,供热设施管理维护到位,供热效果更好;小区供热问题主体责任明确,供热单位作为供热“一管到户”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小区换热站、二次网、楼内公共管网的运行、检修及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收费到户、达标供热;不会再发生供热单位对小区连坐停暖现象;小区换热站归供热单位管理,私自启动循环泵现象得到遏制,有利于供热一次管网的水力平衡,均匀供热。
供暖有问题请拨
“问暖热线”96399
今冬供暖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了供热企业“一管到户”。“一管到户”后,户内供热管道、暖气片如果坏了谁来维修?单元内的管道坏了谁负责?一户不缴费还会不会发生整个单元的“连坐”问题?不热问题是不是会得到较好解决……每当供暖季来临,广大居民总会面临一系列和供暖有关的问题,本报开通“问暖热线”96399,欢迎您随时拨打。对您的问题,本报将邀请市供热管理中心和20多家供热企业的负责人给予解答,力争让大家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