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整改网络音乐:停止未经授权传播

11.08.2015  10:53

国家版权局发通知

国家版权局微博截图

  7月9日,据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消息,国家版权局8日下发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

  通知要求在7月31日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通知全文如下:

  各网络音乐服务商:

  为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基于网络音乐服务商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比较严重的情况,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知。

  国家版权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