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取缔燃煤小锅炉 10月31日是最后期限,14个地级市纷纷列出时间表和任务书

05.05.2016  12:20

 ◆本报记者丁冬

  自供暖期结束起,辽宁省各市掀起了淘汰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高潮,并明确10月31日是全省取缔燃煤小锅炉的最后期限。

  前不久,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为确保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指标要求,辽宁将重点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气化辽宁、清洁能源推广等九大工程。其中,在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中明确要求,今年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

  随着供暖期的结束,辽宁14个地级市纷纷行动起来,全面打响围剿“毒龙”之役。

  沈阳和鞍山是大气治理重点地区

  作为北方省份的辽宁,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一直居高不下,尤其到冬季供暖期,污染加剧导致市民怨声四起。究其原因,散布在城市各角落的小型老旧和低效的燃煤锅炉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以省会城市沈阳为例,目前在用的燃煤锅炉中近80%为10吨以下燃煤锅炉,虽然燃煤用量只占全市的20%左右,但污染物排放量却高达70%以上。

  据了解,沈阳市在今年供暖期前要将建成区约1300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拆除,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并网或改造为清洁能源等措施。

  从4月1日上个供暖期结束到11月1日下个供暖期开始计算,沈阳市为确保按期完成淘汰建成区1300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任务,规定对逾期未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企业,将依法予以取缔或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抗拒、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沈阳和鞍山两市的空气环境综合指数连年位居全省倒数的状况,辽宁省委、省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沈阳和鞍山两市划为辽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要求在全省平均降幅的基础上,两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每立方米应分别再降9微克和11微克。

  各市明确时限全面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

  大连市明确规定,对市区481家单位的843台燃煤锅炉开展综合整治,10月31日前取缔604台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的热水锅炉,完成239台单台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蒸汽锅炉提标改造。

  抚顺市规定,10月31日前,拆除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的热水锅炉,完成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符合抚顺市供热规划和经批准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废气排放须达标。

  为实现“让蓝天白云常在,让清新空气飘荡”的大气环境改善目标,本溪市继去年安排了总投资18亿元以上的78项“蓝天工程”之后,今年一季度又下发了全市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公告。要求在10月31日前,全面取缔主城区内10吨及以下工业生产、供暖及洗浴行业等各类燃煤锅炉,共有172家的230台燃煤锅炉被列入取缔名单。

  近年来,辽阳市在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高效一体化供暖方面颇有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在去年已淘汰55台燃煤锅炉的基础上,辽阳市今年将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余下的44台燃煤锅炉。而且,在辽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把2017年计划淘汰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调整至2016年。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淘汰燃煤小锅炉的氛围,辽阳市环保局、市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均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号召市民对淘汰燃煤小锅炉进行监督并举报漏网之鱼。

  铁岭市政府发布公告,今年拆除建成区92台、274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老旧低效锅炉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此外,鞍山、锦州、朝阳、盘锦、阜新、葫芦岛、营口、丹东等市也相继列出拆除燃煤锅炉的时间表,确保今年全部拆除燃煤小锅炉。

  为确保淘汰工作如期完成,辽宁各市均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淘汰台数及期限,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逾期未完成的,将问责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