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65台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16.11.2015  18:48

    石家庄日报讯(首席记者 靳晓磊)近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目前石家庄市26家燃煤企业的65台燃煤发电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市环保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开始对其进行验收监测。

    根据《关于规范河北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内河北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企业将升级改造完毕,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其中涉及我市15个县(市)、区26家燃煤企业的65台机组。

    经过紧张的升级改造,目前65台机组已完成改造。据介绍,按照“超低排放”标准,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三项污染物浓度,将达到每立方米分别不超过50毫克、35毫克和5毫克。

    根据工作安排,目前,市环保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对以上65台机组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监测,其中包括烟气参数、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以及煤质硫分、灰分、水分等监测项目。

    市环保专家表示,通过对燃煤发电机组外排口新建或改造脱硫、脱销和除尘设施实现升级后,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浓度,实现超低排放,这将对我市和周边地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