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从价计征倒逼煤企“转方式”(图)

04.12.2014  13:27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之一的资源税改革,迈出重要的一步。

    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幅度为2%至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拟定。与此同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以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业内人士表示,“从价计征”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将有利于加快推动河北省煤炭企业生产方式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