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 生产经营零售都不放过
燕赵都市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近日,河北省安监局印发《全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年9月至2015年春节前,河北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治理内容包括生产环节、经营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三个方面。其中,在生产环节方面,重点治理的内容具体有:退出、吊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许可证过期、暂扣、责令停产的企业私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以及企业整改建设期间边施工边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企业违规分包转包、各股东独自组织生产、冒牌贴牌违规生产;涉药工房、“三库”(中转库、药物和成品总库)、视频监控和关键生产设备、安全防护(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护土堤)设施的安全隐患;“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违规行为;企业违反领导值(带)班、职工出入厂(库)区考勤登记制度及涉药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应用产品流向信息化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行为。
在经营批发环节方面,重点治理的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流向管理措施不落实,拒不按规定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和《烟花爆竹买卖合同》,违规购买、承运和销售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经营超标、非标产品等,以及经营不合格和非法产品的行为;三是不遵守防火、防爆等规章制度,仓库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违规操作行为。
在零售环节方面,重点治理的内容包括未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消防不符合安全要求,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违规经销超标、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在销售场所违规试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根据《方案》,严禁生产、采购、销售“超标非标”和假冒、伪劣、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超量储存、超员和违规作业。各烟花爆竹企业要自觉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