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饶阳县东赵市鞭炮厂等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05.08.2015  18:31
冀安监管三〔2015〕120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37条规定和有关设区市安监局上报的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名单,经研究,决定注销饶阳县东赵市鞭炮厂等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附后)。衡水市、沧州市、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指导相关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成品、半成品和药物的清理处置工作,加大明查暗访排查力度和频次,对其相关人员实施重点跟踪管控,严防非法组织生产,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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