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

19.09.2017  03:32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三函〔2017〕169号)要求,遵照省安全监管局领导批示精神,省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方案》,对保定、衡水两市及有关县、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全面体检”工作。
  此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体检”从9月开始,于10月底结束,范围包括:全省11家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区(库区)的每个工(库)房及每台生产设备(设施)、每条生产线、每个生产加工岗位,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旨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完全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显著提高事故防范能力。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努力改进生产工艺,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逐步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成为生产安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企业。
  此项工作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安监部门和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要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于在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认真实施隐患整改,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行,同时要监督中介机构认真、公正实施检查检测。 (监管三处 王奔 供稿)